[ 索 引 号 ] 115002403587271086/2023-00006 [ 主题分类 ]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 [ 体裁分类 ] 公文
[ 发布机构 ] 石柱县下路街道 [ 发文字号 ] 下路街道发〔2023〕3号
[ 标 题 ] 下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
[ 成文日期 ] 2023-01-16 [ 发布日期 ] 2023-01-20

下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

下路街道发〔20233


下路街道办事处

关于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

各村(居)、街属有关单位、有关科室、涉林单位:

岁末年初,天干物燥,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高,加之春节临近,上山祭祀、春季踏青人员增多,导致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,全街道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,为切实贯彻落实市、县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,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,现就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认清严峻形势,切实强化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担当

春季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,林区植被干燥,火险隐患风险多,防火形势十分严峻。一是气候条件不利。春季气温将迅速回升,林木水分降低,加之枯枝和枯黄地被物增多,容易被引燃,火灾风险大。二是物候条件不利。我街道森林资源总量大,加上农村薪炭用材减少,林区可燃物承载量持续增加,极易引发重大以上森林火灾。三是人为条件不利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,人员流动加快,大量外出人员将在春节返乡过年休假,春节和清明祭祀烧纸上香、春耕备耕农事用火、劳动节等节假日进入林区旅游的人员将成倍增加,非生产性用火猛增。1月至3月是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高峰期,3月至5月是植树造林关键期,大量作业人员进入林区,生产性用火增多,野外火源管理难度极大。各村(居)要保持清醒头脑,进一步强化统筹部署,找准问题、研究对策、制定措施、落实责任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。

二、采取有力措施,切实把防火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

(一)注重多措并举,加大宣传力度。3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,各村(居)、街属有关单位、有关科室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,结合本地实际,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、进农村、进单位、进学校、进家庭“五进”活动,让全社会充分了解、关心、支持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,要加大宣传力度、拓展深度、延伸广度、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声势浩大、氛围浓厚。要充分发挥微博、微信、微视频等新媒体作用,利用新闻媒体、短信等载体开展防火宣传教育。要采取设置宣传碑牌,张贴、悬挂宣传标语,利用防火检查站(卡)、村社大喇叭、宣传车循环播放语音等方式,抓实森林防火宣传,做到电视有图像、广播有声音、林内有提示。要及时总结、宣传火灾典型案例,加大警示教育力度。树立森林防火意识,营造全民防火氛围。

(二)健全管理体系,压紧压实责任。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。街道、各村(居)要按照“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总体要求,以“林长制”为平台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,按照街道领导干部包村(社),村(社)干部包组,小组长包户,户包山的责任体系,压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。二是压实林区经营单位主体责任。要压实林区“点状”“线状”“面状”经营单位,特别是旅游景区的主体责任。林区经营单位要认真划定责任区,确定责任人,落实巡护和扑救人员,编制火情处置方案,完善防火基础设施,配齐扑救装备器材,开展防火宣传教育、巡山守卡、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,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。三是要落实护林员巡护责任。护林员要履行好“最后一米”责任,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政策,开展管护区内日常巡护、守卡,排查风险隐患,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,发现火情及时报告,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火情早期处理。街道农服中心、各村(居)要进一步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和考核,将考核结果与补助挂钩,确保护林员尽职履责。四是构建群防群控体系。1月底前,各村(居)要将森林防火纳入村规民约,建立“十户联防”机制,促使村民相互提醒、相互监管,自觉遵守防火规定。将野外用火管理纳入综合治理网格员职责范围,将森林火灾防控情况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检查、考核范围,不断开创群防群控工作新局面。

(三)着眼重点环节,强化火源管控。要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,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。春季森林防火期间,护林员全员上岗,防火检查卡口全部启用,特别是春节、两会、清明、劳动节和连晴高温等关键时期,要增加巡护人员,增设防火检查站(卡口),严防火源入山,严管野外用火。在春节、清明祭祀高峰期,要采取修建集中祭祀台、购买鲜花置换火烛等方式,疏堵结合,严格管控林区祭祀用火。要加大林区吸烟、野炊等违规用火管控力度,强化林区经营单位和游客、农户,以及对痴、呆、傻、老、弱等特殊群体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,严格落实街道干部、亲属、村干部三级联管承担监护责任,实行一对一严格监管,1月28日前将全新三级监管人员名单传至街道农服中心。要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除治中的防火安全管理,坚持疫木除治“七不烧”原则,定期进行巡查,严防因焚烧疫木引发森林火灾。要加强入山人员管理,在防火检查站(卡)以及主要入林路口设置“防火码”,严格落实扫码登记入林及火源检查制度。

(四)加大隐患排查,严防火灾风险。要结合当地林情、社情和春防期间森林火灾发生规律,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。对排查出的森林火灾隐患,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,限期整改,形成问题台账。要加强对春节、春耕、清明、“五一”等重要时段,重要区域,林区电力线路、电信基站、油气管道、加油加气充电站、易燃易爆仓库、人口密集地区、重要设施所在地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消除森林火灾风险隐患。对隐患排查不到位、整改落实不彻底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(五)严格值班值守,做好应急处置。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、火灾报告、扑救、调度等相关制度,强化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和日常管理。一旦发生火灾,要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农服中心,森林防火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火场一线组织开展扑救,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快速出动,小火当成大火打,集中优势兵力,确保打早、打小、打了。严禁瞒报、乱报、漏报和违规多头报送等情况发生。

三、提高政治站位,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落地有效

各村(居)要紧密结合本区域防火工作实际,科学谋划、周密部署、提早安排,重点强化春节、两会、清明和劳动节、和连晴高温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落实,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有序、有力开展。

四、春季森林防火督查

为进一步提升此期间森林火灾防控能力,街道农服中心决定从即日起——2023年3月31日期间对全街道各村(居)和涉林单位开展春季森林防火督查工作。对发生森林火警火情的情况,将纳入对各村(居)的年终考核,对发生森林火灾且情节严重的情况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下路街道办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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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此件公开发布)

下路街道发〔2023〕3号 关于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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